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学生学业分流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及我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选拔

学生选拔采取高考提前批次录取与当年入校新生择优选拔两种方式进行。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生采取高考提前批次录取。

生物科学创新实验班在当年新生中择优选拔。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和新生入学平均成绩,制定选拔标准,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面试选拔,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学籍管理

学生本科段学籍及学生管理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学生通过选课完成专业教育和分类培养。各专业学院按照课程设置进行教学管理,做好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工作。创新实验学院负责学生学业分流、专业和导师选择以及贯通培养的考核和选拔等工作。

第三条  分流管理

学生分流分为贯通培养(本硕、本硕博连读)通道和本科培养通道两种类型,按照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与学生意愿实行分流。第二学年末进行贯通培养通道和本科通道的分流。第三学年末对贯通培养学生进行学业考核,确定研究生培养资格。

第四条 贯通培养通道学生的选拔与管理

1.学生在第二学年末达到以下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进入贯通培养通道。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不良学术行为及其他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考核合格。

(2)CET4≥426分且CET6≥400分。

(3)前两学年学分成绩≥80分,且未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导师同意后,在学科大类下确定相应本科专业,经创新实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教务处公布学生名单。

3.进入贯通培养通道学生,按照个性化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4.每位导师每年接收贯通培养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为1人,最多不超过2名。各二级学科专业接收学生总数不应超过次年招生总数的50%。

第五条 贯通培养通道学生取得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选拔与管理

1.学生在第三学年末达到以下条件,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不良学术行为及其他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考核合格。

(2)CET6≥426分。

(3)前三学年学分成绩≥80分,且未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4)科研与创新能力考评成绩≥80分。

2. 达到以上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本硕、本硕博或直博学习,导师同意后,创新实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择优推荐。经招生学院复试后,由研究生院公布录取名单。进入硕博和直博生培养的学生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享受学校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

3.未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本科通道进行培养和管理。

4. 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生,第四学年修读研究生课程,参照研究生享受的相关奖助学金标准发放补助。研究生修读期限从第四年开始算起,如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本人须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补助。

第六条 本科通道学生的管理

1.未达到贯通培养通道条件或自主选择本科毕业的学生进入本科培养通道。

2.进入本科通道学生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专业,按照所选本科专业要求制定本科培养方案,完成相应培养环节。

3.进入本科通道学生不再具备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第七条 毕业管理

1.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由创新实验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其学士学位授予。

2.创新实验学院依据学生的毕业资格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颁发创新实验学院学业证书。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学生选拔分流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09】18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