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和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示范中心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示范作用,高度重视各中心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应于寒假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中心教学实验室、附属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水、电、门、窗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全面筛查,不存盲区,不留隐患,不走过场,确保万无一失。
三、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值班人员名单(电子档)2018年1月19日前报备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四、教学实验室务必加强水、电、设施器材和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注意用电安全,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用水安全,长时间不用应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诱发发其它次生事故。各种剧毒、易制毒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压力容器设备,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测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学校将于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
教务处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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